关于办理河北省2014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11-25 15:5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定州市、辛集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领取2014年6月份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质监综函[2014]13号)(附件1),现将河北省2014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发证书种类和条件
(一)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根据2014年6月份试验检测考试新发证书人员名单(附件2),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证书。
(二)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持有2009年、2010年、2011过渡考试合格证并取得2014年考试有效单科成绩者(附件3),可换发新证书。
(三)证书增项: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取得2014年考试有效单科成绩者(附件4),可在原有证书上进行增项。
二、制发证要求
(一)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时,需交回原过渡考试合格证,核发新证书(证书号不变)。
(二)身份证号如有变更,需提交公安系统的变更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将提交的材料报送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三)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存在姓名、证件号码与系统中已有数据不符或重复考试现象,暂未制证(附件5)。
请考生本人于2014年11月30日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后报试验检测委员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02写字楼101室
试验检测委员会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何东霞 联系电话:010-62358975
电子邮箱:TICC.CN@163.com
三、其它
(一)2014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网址:http://zjz.mot.gov.cn)公布,请考试合格人员登录此网站或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网址:http:// www.hbjtzyjsxx.com)核实自己的相关信息。
(二)
需增项和换证的考生,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原证交至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三)我校对河北省新获证、换发证、原证增项人员的相关信息核实后,按附件6上报相关资料(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用以证书制作。
附件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领取2014年6月份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2014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新发证名单
附件3: 河北省 2014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换发证名单
附件4:河北省2014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原证增项名单
附件5:暂未制证人员名单
附件6:考试取证人员信息汇总表(由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填写)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联 系 人:韩俊梅
联系电话:0311-88193698 手机:13503216395
QQ群号:75037978
电子邮箱:992972892@qq.com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11月4日
抄送: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河北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